天水市麦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程序的通知
区属各参统企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根椐《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只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实现新老办法的平稳过渡,现就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一)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条件: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满50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3年以上,可以按女职工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 (二)因病或因工致残退休条件,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三)退职条件:达不到正常退休年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职工, (四)依据天劳社[2002]77号文件精神,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对其中原在国有企业工作,且在2002年8月6日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以城镇个体工商户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且在生产操作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退休年龄的确认,实行本人档案为主,居民身份证证明金保工程信息表相结合的办法确认,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视为公历时间,不再进行农历和公历换算,对于有意涂改,抽取,撤换以及不完整档案,需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责成立即纠正,并对纠正的档案要进行公示,当年不再审批。
二、实行三查四不准制度
实行“三查,四不准”制度。三查:一查出生年月,要以档案中招工表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二查缴费,职工退休时必须把拖欠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清,缴不清的不予接收申报办理退休的材料,三查个人帐户,查看《养老保险手册》登记的缴费累计额与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相符,四不准:一是不准提前领取退休审批表,二不准提前计算养老金,三不准接收个人报送档案,应由企业业务主办人员将职工档案等申报的退休材料报社保中心,四不准提前或推迟申报退休,坚持到龄即退的原则。 各企业和从事养老保险业务的授权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档案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职工档案材料真实,完整,要落实查阅,转递档案的管理制度,严禁涂改,抽取,撤换档案。
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申报的程序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上年末,所在单位必须向社保经办机构填报《职工退休预测表》,职工档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内报送退休申报材料,未填报预测表和职工档案的一律不予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一)报送时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将应申报的报送社保机构。 (二)报送材料:《职工退休审查申报表》,《补缴欠费明细表》,《退休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失业保险手册》,《职工退休公示证明》 (三)审查档案及核对个人帐户,社保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在收到退休审批材料后,必须认真审查个人档案,严格核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首次参保时间,连续工龄,缴费情况,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个人帐户累计与《养老保险手册》核对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审查档案栏目签字,业务主办人员复核,财务人员核对缴费情况,再由业务主办人员复核,报分管局长审核签字,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发给《甘肃省职工退休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填报,并由主管局加注意见后,报社保中心业务主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