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稽查工作,确保离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冒领和流失。根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2004]8号)和《关于开展防止冒领养老金工作调查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2]67号)及天社险[2007]3号文件规定,决定从2008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对麦积区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调查认定。 要求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时限,执当年当月报刊或杂志,到当地照像,规格为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单位盖章后,前往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加注意见并盖章;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前往居住地街道社区、乡(村),县级以社保部门协助认证加注意见盖章,最后将《调查表》交(寄)回本人原单位。由各单位和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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