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劳动法》,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劳务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二、进行劳动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务援助、用工登记、求职登记、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
三、办理劳动力输出的有关手续。
四、督促监督用工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工资奖金发放,合同签订及搞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五、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发展民间劳务经纪人组织,积极扩大输出规模。
六、提供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引导性培训,疏通培训渠道。
七、按时填报上级劳务部门和其他的各类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