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办事程序
1、保险登记:首次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单位成立批文、职工花名册及工资表,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社会保险变更:需要社会保险变更时应填写社会保险变更表,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同上,10日审核完毕,办理变更手续。
3、缴费基数核定:对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须提供同上相关资料,当日核定缴费基数通知书。
4、入院手续办理:医保病人需住院治疗时,需提供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经审核后当日办理入院手续,因急诊办理手续的,应在3日内补办。参保患者需转外地住院的,由本区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转院介绍信,经医保中心审核后方可转院。来不及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在3日内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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